(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由王如意、范建新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等。结果显示,南亚新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方面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此外,2024年上半年,公司董事郑晓远因相关问题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警示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荐人建议公司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治理结构,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
本次检查未发现需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公司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总体结论是,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