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