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一)因委托代建合同纠纷被扬州金丰置业有限公司(原告)起诉,案件已由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一审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为项目代建资金529,215,332元(含逾期利息)。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暂时无法预计。
案件事实:被告一系广陵新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原告为被告一代建广福花园项目四期拆迁安置房。2012年5月11日,双方签署《代建协议》,约定原告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代建工作并交房,被告一按进度付款。原告于2016年12月9日竣工交房,经结算代建总价594,956,159元,但被告未能按时付款。2020年7月1日,被告二、三出具《承诺函》,承诺代为支付未付款项及逾期利息。
诉讼请求:判决三被告共同给付项目代建资金529,215,332元(含逾期利息)。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