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资本变动方案等。董事会审议批准特定标准的交易事项,如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等指标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的10%-50%的交易。此外,董事会负责审议关联交易、担保事项、财务资助等,具体标准和程序详述于规则中。
规则还明确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记录和决议的处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议案需提前通知,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