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奉兴))
奉兴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同意由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公开声明和保证其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奉兴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奉兴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奉兴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奉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奉兴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