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与条件。此次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本次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以上意见书发布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