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指派王燕平律师、原松雷律师见证股东大会。
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通知。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晓曦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人员包括1,001名股东及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22,325,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529%,另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的提案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119,873,480股(99.9215%),反对1,846,474股(0.0591%),弃权605,800股(0.0194%)。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283,475股(98.7535%),反对1,846,474股(0.9386%),弃权605,800股(0.3079%)。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