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7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陆宝宏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数75,98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213%;网络投票股东共77名,代表股份数194,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合计出席股东及代理人83名,代表股份数76,180,9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797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