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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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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7日14:5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应徐颉主持。会议通知提前发布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3人,代表股份383,680,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808%。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1)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 2025年度与浙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4) 2025年度与华润医药商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股东签名确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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