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140,400.00万元,袁永刚、袁永峰拟全额认购,其中自有资金50,000.00万元,自筹资金90,400.00万元。兴业银行已出具7.5亿元融资告知函,其他银行正在接洽中;第三方借款方面,袁永刚与联峰钢铁签署5亿元借款意向协议,袁永峰与金宏气体实际控制人签署2亿元借款意向协议。
发行对象确认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利益输送。袁永刚、袁永峰具备偿还自筹资金的能力,通过薪酬、分红、处置对外投资及减持股份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控制权比例,优化控股股东内部持股结构,且公司聚焦主业发展需要资本市场融资。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主要受综合指数影响,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袁永刚、袁永峰认购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原有股份锁定期为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