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6)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京民终660号《民事判决书》,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作为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需向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3,176.05万元,并承担54.60万元的诉讼费,合计3,230.65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06万元由公司负担。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需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履行支付义务,对公司2025年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已在以前年度报告中累计计提预计负债3,230.65万元。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妥善解决后续支付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