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受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并于12月19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30在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世龙科创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持有公司股份134,214,900股,占总股本的55.922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3名,持有5,299,900股,占2.2083%。网络投票股东35人,持有2,388,500股,占0.995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汪国清、刘宜云;2. 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金华、刘胜强、温乐;3. 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汪天寿、彭曙露。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