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