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受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5时30分在宁波朗豪酒店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1日发出会议通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40,882,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9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25-2027年);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