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专业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治理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相关事项的研究并提出建议。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遴选、审核。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各委员会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