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显示:
拟聘任总经理汪国清先生,副总经理李角龙先生、程文明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王寿发先生,董事会秘书李角龙先生,财务总监潘妙华女士均具备所聘岗位必需的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李角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汪国清先生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因未依规履行向上市公司报告义务,导致公司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于2024年6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但鉴于其长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累,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其他拟聘任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