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馨科技”)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2,000万元,宝馨科技出资13,440万元,占42%,资金来源于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提供的无息借款。浦江县国引业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8,640万元,占27%;傅志伟出资9,920万元,占31%。傅志伟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董事权利委托给宝馨科技行使,合资公司成为宝馨科技并表子公司。
合资公司设立后30日内,各方共同完成10,000万元注册资本缴纳,后续根据项目进展完成剩余22,000万元缴纳。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宝馨科技推荐3名,董事长由宝馨科技推荐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宝馨科技推荐。合资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宝馨科技委派,副总经理由傅志伟委派,财务总监由宝馨科技委派。
本次投资旨在拓展公司业务发展新平台,合资公司设立尚需审批机关核准,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