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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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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召开,由董事长梁丰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9,693,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6%。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 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4.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梁丰、陈卫、韩钟伟;5.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庞金伟、黄勇;6.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刘巍、顾敏娟。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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