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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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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鹤鸣广宇大厦1号楼18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2. 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3.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 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4,023,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35%。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共1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50,280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除董事长王轶磊因公出差未出席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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