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确认,在2025年1月3日、1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期间,其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实际控制人亦确认,在上述期间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本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两份回函均于2025年1月6日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