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舆情定义为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包括负面或不实媒体报道、不良影响的传闻、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事件信息。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前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的负面舆情,后者为其他舆情。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决策和部署。党群工作部负责常态化舆情监测,证券事务部跟踪股票价格变动。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其他职能部门配合舆情信息采集。
处理原则包括准确把握、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积极面对、主动作为、系统运作、维护形象。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澄清并可能采取法律手段。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党群工作部依法处置。
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未按规定处理舆情事件的人员将追究责任,采取警告、内部处分或经济赔偿等措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