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潘丁睿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3日。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共10名股东(股东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271,702,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19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100%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