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奇烽))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梁奇烽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并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