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志坚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琪拟将合计持有的72,000,000股(占总股本7.57%)转让给芜湖远大创投,其中刘志坚转让40,000,000股,刘琪转让32,000,000股。同时,刘志坚将持有的120,415,980股(占总股本12.66%)表决权委托芜湖远大创投行使,委托期限为36个月。本次转让总价款为411,840,000元,每股转让价格为5.20元。交易完成后,刘志坚、刘琪持股及表决权情况分别为:刘志坚持股120,415,980股,表决权比例为0;刘琪持股0股。芜湖远大创投将持有79,200,000股,表决权比例为20.99%。本次权益变动后,芜湖远大创投将成为控股股东,芜湖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交易尚需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反垄断审查及深交所合规性确认。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未清偿负债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