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职责权限、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方案等。董事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权限为每一会计年度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0%,超限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公司设有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成员全部为董事,任期与董事一致。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议案提交、表决程序、记录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的董事不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