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170人,首次授予621.70万股,预留66.00万股,总计687.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授予价格为每股13.70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均价的60%。有效期最长12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
授予条件包括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90%。解除限售条件涵盖2025年至2027年的投入资本回报率、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及完成集团公司下发的产业链相关任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解除限售比例,90分及以上解除限售100%,80-90分解除限售80%,80分以下取消当期解除限售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