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重大事项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ESG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战略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关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资本运作、ESG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规划发展中心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各部门分工准备会议材料。战略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并对议案表达明确意见,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