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权益,规范股东大会运作。规则强调公司应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会议正常召开。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会议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详尽,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提案须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股东大会应设置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采取记名方式,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