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该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旨在验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相关专项说明。报告指出,此鉴证仅供精工科技用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管理层需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1,197,353.00元,其中“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投入2,954.79万元,“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164.95万元。此外,公司还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发行费用1,011,918.3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支付627,600.59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精工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