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精工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精工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精工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633,440股,每股价格14.59元,募集资金总额943,001,88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584,675.4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31,400.00万元,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900.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4,258.2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1,197,353.0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金额。此外,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627,600.59元,亦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