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方案、重大收购或重组方案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5日(临时会议)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需遵守特定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