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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股份: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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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富岭股份主要从事塑料餐饮具及生物降解材料餐饮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44,199万元,法定代表人江桂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本次发行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包括立项审核、质量控制审核、内核流程和后续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合规。

富岭股份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存在重大刑事犯罪记录,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主要风险包括国际贸易政策风险、行业政策变化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资产抵押风险等。保荐人认为富岭股份发展前景良好,同意推荐其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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