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丽尚国潮: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报告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八个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涵盖认购对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经营情况、资产情况、房地产业务、财务性投资及其他问题。

对于认购对象,元明控股拟认购156,368,141股,符合相关规定,且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元明控股及其关联方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不存在短线交易情形。发行后,元明控股将持有公司34.73%的股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已获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募投项目,资金将用于专业市场及亚欧商厦改造升级、数字化转型、兰州中高端酒店投资开发及杭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数字化转型项目旨在提升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涉及硬件设备购置及软件系统研发。兰州中高端酒店与现有酒店在地点、客户群体、品牌定位上有差异,不构成竞争关系。杭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必要性在于现有办公空间不足,新增面积合理。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丽尚国潮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