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关于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会分别作出回复:
控股股东海澜集团有限公司回复称,截至2025年1月2日,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此外,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不存在买卖海澜之家股票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周建平同样声明,截至2025年1月2日,其个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且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海澜之家股票的情形。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5年1月2日,董事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