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元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领导人员选任,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当然成员。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一致。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交流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背景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候选人建议等。提名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