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讯通信: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0日,注册资本为157,586,796元,总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等多个领域。
公司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全部由各发起人认购。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持续、稳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确保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合规。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公司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公司解散时,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