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蔡礼永、郑阳、谢瑾琨、沈利勇回避表决。公司157名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合计563.94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全部成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为提升拉链业务运营效率,公司将“年产9.7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目(一期)”部分工序调整至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山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厂房内生产,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变更,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为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能力,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制定《舆情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