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琪、股东刘绍宏与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芜湖远大创投受让合计7,9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33%),其中刘志坚4,000.00万股、刘琪3,200.00万股、刘绍宏720.00万股。刘志坚将其剩余120,415,980股(约占总股本12.66%)表决权委托芜湖远大创投行使,期限三年。芜湖远大创投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芜湖市国资委。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411,840,000元,每股转让价格5.20元。协议生效需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及反垄断审查(如需)。过渡期内,若公司进行派息、送股等,转让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股份过户后30日内,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董事,董事会仍由7名董事组成,芜湖远大创投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