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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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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任职证明。

任职资格方面,董事会秘书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深交所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离职后三个月内需重新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并要求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设立证券部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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