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制订。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44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41%。首次授予不超过4302万股,预留148万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2.15元/股。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7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技能人员等。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包括24个月的限售期和36个月的解除限售期。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
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包括2025年至2027年EOE、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总额、ΔEVA等指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计划须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