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注册名称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公司经营宗旨为求真务实,持续创新,追求卓越,成就价值。经营范围涵盖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等。
第三章股份: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发起人包括方华、叶伟飞等,持股比例分别为45.10%、26.02%等。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股东依据持股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
第五章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章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公司依法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年度和中期报告按时披露,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或扩大生产经营。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公司通过多种方式通知股东和发布公告,确保信息透明。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公司合并、分立需签订协议并通知债权人,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等,解散后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