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通知股东。会议以现场和网络形式召开,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关联交易等事项时,遵循累积投票制、回避制度等规定。股东会决议须公告,记录保存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