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张宪胜、张治军、程晨共同提交的《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督促整改意见函》。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关注函,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和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独立董事建议公司尽快完成更正工作,确保年度报告等资料准确送达每位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流程进行自我检查并及时汇报。公司将认真落实《督促函》要求,加强规范化运作,保持良好沟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