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与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签订的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金合同,涉及金额9,246.30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时任董事长秘勇、董事会秘书李鹏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支付完毕上述款项,预计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92,463,013.91元。公司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