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致龙))
陆致龙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陆致龙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陆致龙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陆致龙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陆致龙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陆致龙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