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提名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次数根据公司董事会需审议议案审核程序做具体安排,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