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9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共计256,200股限制性股票。此外,因2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1名辞职、1名退休离职),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良好”,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5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8.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