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陆飞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用于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借款额度和利率设定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