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钨业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博白巨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厦门虹鹭与全资子公司博白巨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