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22.87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相关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